一、實施優先通行保障
對持有疫情防控應急運輸“車輛通行證”“包車通行證”的復工復產運輸車輛給予優先通行保障;對未持證但經核實屬于運輸復工復產應急物資及人員的車輛,最大限度予以交通保障。
二、優化站點交通組織
積極協調衛生健康、交通運輸等部門,優化調整衛生檢疫站點位置,采取增設檢查通道或開辟“復式”檢查通道方式,優化檢疫站點周邊交通組織,確保復工復產車輛快速通行。
三、放寬城市貨車通行
允許持有疫情防控應急運輸“車輛通行證”的貨運車輛進城通行,無需重新辦理通行標識;根據城市道路通行條件,適當放寬其他貨運車輛通行限制,最大限度滿足企業復工復產需求。
四、依法適度處理違法
對復工復產企業車輛發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,以教育糾正為主、原則上不予處罰;對受疫情影響,駕駛證逾期未審驗、車輛逾期未檢驗、駕駛人逾期未換證的不予處罰。
五、應急運輸特殊保障
對醫療、應急、衛生防疫等重點企業運輸防疫應急重要物資的車輛需要跨省運輸的,根據企業需求主動協調沿線交管部門給予通行保障。對有特殊需求的,視情采取警車帶道方式提供全程護送服務。
六、擴大快處快賠范圍
對復工復產企業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,無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5萬元以下且商業保險齊全的,經雙方當事人同意,可采取快處快賠模式處理;對依法必須扣押的事故車輛,快速調查、盡快返還。
七、拓寬業務辦理渠道
大力推行“不見面、寄遞送”服務模式,宣傳引導復工復產企業采取“網上辦、電話辦、預約辦、延期辦”等方式辦理車駕管等相關交管業務;對復工復產企業有特殊需求的,可設立“綠色通道”辦理。
八、主動對接重點企業
充分發揮駐企服務站和交管聯絡員作用,采取電話、微信、上門等方式,主動與復工復產企業聯系對接,及時了解復工復產期間企業交管需求,最大限度幫助解決涉及交管的各類問題。
九、及時發布交管信息
依托12123、遼寧交警雙微平臺,及時向復工復產企業提供交管業務咨詢、發布路況出行信息,為復工復產企業提供交管政策解讀和出行提示服務。
十、開通應急服務熱線
面向社會公布24小時交管服務保障電話,及時接受復工復產企業咨詢、投訴,全力提供應急交通保障服務。
以上舉措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直至疫情防控結束。(總臺央視記者 韋昊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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